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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從一篇新聞談起,年代新聞今天早上報導有關22K的議題,談及行政院的接線生是21K,顯示出兩種思維,第一,薪水拿高就是罪惡感嗎?第二,勞動法的知識相當薄弱,對於最低工資不了解。但其實員工真正拿到的是25.6K,和21K中間的差距是退休金、健保等等的金額。講者提醒我們務必念念勞動法,因為人資的知識只能應付順境,面對逆境時無法負荷。

      在工會角色方面,任何公、民營機構都可能面臨各種衝擊與危機。例如最近的壹傳媒併購事件。若我們是壹傳媒的人資,我們要如何去談判,同時顧及自己以及公司同仁的利益,而利害關係人是絕對不能忽略的。工會在面臨全球化、非典型雇用、資訊科技等等的情境時,工會不能再只是制度性的回應了,而是要越兼顧彈性與保障。例如雇主希望勞工工作越久越好,但這在工時保障上卻是行不通的。

      在不同的國家中,工會有不同的面貌。美國是股東資本主義的國家,而歐洲屬於利害關係人資本主義。在歐洲,勞工組織是三方,包含股東、公司、勞工代表;而台灣是採取美國的股東資本主義方式,所以都是以股東的利益為主。另外,歐洲國家會將社會契約視為最高的價值。而在德國的制度裡,監理委員會是由股東還有員工來共同組成,人數一比一,如果遇到了投票結果正反相同時,兩位主席才會加入,但通常是採用共識決,而非投票。德國的工會在不同公司是小小的分會,所以一當罷工時,是該產業全罷工,例如電子產業。

      在工會的危機與處理之議題中。其利害關係人的忠誠,會是企業起死回生的一個很重要之關鍵,例如壹傳媒的併購過程中,接收到許多員工的聲援。人力資源管理只是我們學習的一部分,當我們層級越來越高,反而要學習的是危機管理。身為人資,我們究竟是站在資方的角色,還是站在勞方的角色?理當是,誰付我錢,我就站在誰那邊。但其實,不管人資所還是勞工所,我們所訓練的是一個專業的人才,我們在勞動市場上來交換自己的專業。我們的薪水有兩部分,一部分是專業,一部分是社會報償。拿的薪水,不要只是單純的計較金額。

      最後講者提到整體的社會氛圍是相當怪異,例如中油、台鐵虧損,卻還可以發給員工年終?但其實這些國營事業是不會虧損的,是由於國家不讓他漲價,只要一漲價,國營事業就不會虧損了;或是對台鐵而言,再偏遠的地區也必須通車,在寥寥幾少的旅客情況下,怎麼會不虧損。但是卻沒有人提出這一點,是由於公正的第三者太少。我們期待自己在面對事物時,不以訛傳爾,而要公正看待。

    陳姿伸 整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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