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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02/11/05 新經濟時代勞動問題探討(勞委會綜合規劃處處長洪瑞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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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首先洪處長論述勞動問題之發生與性質:由於工業革命,使得人與生產工具分哩,因而產生勞動問題。又由於十八世紀英國禁止結社,認為其會妨礙商務。然而,當時的政府與教廷對勞動問題有不同的觀點。前者認為雇主有自由處分財產的權利,後者認為勞動力是不可以商品化的。故勞動問題涉及的層面涵蓋社會、經濟及政治;在論述勞動法制之建構與反饋方面:敏銳觀察勞動問題與勞動情境,才能制定出合宜的勞動對策與勞動法制。在法制之建構的部分,又分集體(包括:工會組織、團體協約、勞資關係)與個別(包括:勞動基準、勞動保險、勞動契約、勞工安全衛生)之不同層次的議題。透過勞動行政的方式產生反饋(修正政策)。

      洪處長接著談論社會主要變遷系統:前工業社會、工業社會、資訊社會、新經濟社會。在各變遷系統中,管理的重點也不同,從自然資源之管理到知識管理,對於工作者的特性及工作規範都有不同。而當新經濟(即知識經濟)受到重視時,我們有必要對新經濟的特徵(勞動情境)作一了解,以得知如何合宜地探究勞動問題、描述勞動關係(包括:對象、時空、工作內容)。 此外說明我國推動知識經濟發展方案,及其六大架構:建立蓬勃的創新與創業機制,以扶植創新的企業;建構網際網路應用之基礎環境;擴展資訊科技及網際網路在生產及生活上之運用;檢討教育體系,並積極培養及引進人才,以因應知識經濟發展之需求;建立顧客導向服務型政府;規劃預防措施,避免經濟轉型產生之社會問題。而我國推動知識經濟之願景為十年內達到先進知識經濟國家水準。最後,針對新時代的勞動問題作一闡述。

      處長透過輕鬆的談話方式帶出當前的經濟模式─知識已成為生產力提升與經濟成長的主要驅動力,以及政府e話的狀況。此外,將社會變遷的過程作一介紹,使得我們對於勞動問題之起始與演進有所認識。透過社會變遷,勞動問題之內涵也有所不同,故解決與因應的方式亦不同。換言之,這使我得知當勞動情境不同時,其特徵亦不同,例如新經濟為無疆界、倍數競爭、虛擬化,則勞動關係會因而不同。誠如所長的話,以現象學來看,其試圖去描述人的意識形成的過程,並探求自然界一切事物的原始本質;強調一種不受文化影響的研究,了解一切社會現象的原始面目和特質。因此,為了有效因應勞動問題,我們有必要回到本質問題去探討, 如此一來才能切中問題核心,或是針對勞動規範上的差異、理念作適度調整。

      另外關於工會之發展方面,洪處長認為只有在低技術、低知識密集的經濟下,才會有存在的必要。其理由雖未詳細說明,但我想應該與所長所言不謀而合。亦即工會之存在是為了替員工爭取權利、保障員工的工作權,而工會之發展也是由於當時的時空環境對員工的不重視。然而,在新經濟時代,必須直接建立在知識與資訊的激發、擴散和應用,以及創造知識和應用知識的能力與效率上。因此,智慧資本之管理成為重要課題─如何留住知識型員工。所以,員工受到企業的重視程度大幅提升,對員工的照顧與保障成為勢必之作為。但這並不代表在新經濟之下,工會之存在已失去其意義。換言之,我們只能說工會之發展適於在低技術、低知識密集的情境─畢竟在新經濟之下,並非所有產業皆為高技術、高知識密集。

      最後在此次演講的另一收穫是對分紅入股的認識。洪處長提出一個現象:為何過度的分紅入股會遭到工會領袖的反對?以往對分紅入股的認識,只注意到其對員工而言是激勵物,以及其所造成的負面影響─由於在外流通股數增加,造成每股盈餘(EPS)受到稀釋,因而影響股東權益。而為了因應此一負面影響,所謂的股票選擇權成為解決方案。然而,股票選擇權卻無法充分取代分紅入股之運用,因為其激勵效果較差,而且必須由具成長性的公司採用才有激勵效果。因此,若將激勵制度改成股票選擇權,似乎成為一種懲罰。如何調和之?洪處長的闡釋由於過度分紅之下,使得員工成為公司的股東,反而造成工會之角色模糊─究竟該為誰爭取權益;當要求利益分配時,是否也成為員工之損失?過度的分紅入股,有礙企業獲取外部資金,也有礙員工之利益。

    黃曼君整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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