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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04/01/07 企業治理倫理之探討(靜宜大學企管系吳承豐教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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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何謂倫理?吳教授以兵馬俑和佛像的啟示,來說明倫理即是一種秩序、規矩的展現。無論是兵馬俑或是出土的佛像,其排列方式突顯了中國民族的特性─秩序與規矩。在台灣,卻有許多企業將倫理的議題視為形而上,且抽象難以執行。其實,企業應透過確認企業倫理,將之納為企業經營過程中一種自律的表現行為。因此,吳教授認為企業應先學習自己成為心理的治療師,打破對倫理認知的迷失,企業倫理才可望付諸行動。

      企業倫理的特性有三:超越法律、自律性,以及需要隨時檢驗組織的倫理;企業倫理的核心價值亦有三:平等、受尊重、自由。然而,吳教授指出台灣企業存在了一些倫理上的隱憂,包含假性和諧(pseudo-harmony),欠缺「利他」、創造力與成就感的價值觀;員工對公司的「期望鴻溝」(expectation gap),欠缺組織民主文化(如不授權、冒險容忍度低)、欠缺倫理標準與倫理訓練;倫理薄弱(ethical laxity)與社會績效(social performance)不佳,缺少「公益活動」、「服務顧客」、「倫理規範」。

      事實上,企業形象的好壞與否,除了重視財務績效之外,還必須重視企業的社會表現。而中國大陸台商三項薄弱倫理的內容,包含公益活動、服務顧客與建立倫理規範,正是社會表現不佳的寫照。吳教授分析大陸台商社會表現不佳的原因如下:大陸台商的高階管理者仍欠缺「治理倫理」(governance ethics)的能力,如私生活的自律性、檢討自省能力等;有些大陸台商高階管理者採取「短線操作」的經營策略,使之無心也無意執行企業倫理;由於熟悉民族性與社會環境,可能造成部份台商鑽法律漏洞;中國法令解釋或執行標準模糊,造成台商無所是從。

      誠如大陸一句順口溜所言:「規劃規劃,牆上一掛,不如領導一句話」,有時公司領導人自己訂規矩卻也是破壞規矩的第一人。反觀,在西方國家,有所謂的道德規範(code of ethics),例如美國記者買票入場採訪,以求公正報導;與客戶喝咖啡,帳單由公司負擔,以避免賄絡。此外,越高階的人影響力越大,故最適合作為企業倫理的發動者;在尊重專業的前提下,採倫理領導(ethical leadership)的方式,才是治理倫理的要意。而倫理領導是領導者做出倫理決策與倫理行為的總稱,是「假性和諧」、「倫理薄弱」、「社會表現不佳」的制衡者與變革者。

      若從人力資源的角度來看,大陸員工素質日漸提昇,尤以金字塔結構的頂層的菁英最具潛力與威脅性,故台商在經營知識等優勢不再。吳教授認為這時應仰仗「治理倫理」重現優勢。亦即,透過治理倫理,使領導人自律與倫理認知、鼓勵員工參與、充分授權、重視教育訓練、重視環保、重視消費者保護,以及確保產品品質與公益回饋等。

    莊郁琳整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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