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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這次演講請到的是中華人力資源管理協會的陳協裕老師,過去我也曾到該協會上 過全方位基礎人力資源管理師認證課程,過程當中聆聽資深業界講師的經驗分享,再 加上與在職學員們的想法激盪,使我在短時間內獲得非常多的實務經驗談,這次很高 興邀請到陳老師為我們分享職場法令常識,這是我們每個求職者都應該要懂的基本知 識,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。 
    陳老師將本次講座分成五大關:求職關、報到關、蜜月關、考核關與日常關: 一、求職關 
    1.求職安全:有些公司在履歷表填寫或是面試的時候會要求提供一些與工作表現 無關的資訊,例如:詢問婚姻狀況與生育計畫等,甚至還有要求繳交保證金、扣押身 分證等其實都是不適當甚至不合法的行為,應徵者不應縱容這種不當的雇主行為,可 以當場提出異議,並考慮於事後向勞工局申訴,以避免日後還有應徵者遇到同樣問題 
    2.就業歧視:就業服務法第 5 條第 1 項列舉了許多禁止歧視的項目,除非這些項 目能夠證明確實與工作專業有相關才能適法蒐集,若雇主詢問或要求提供不相關的資 訊,應徵者得予以拒絕。 
    3.工資:須符合勞基法規定,不得予以苛扣 
    二、報到關 
    錄取通知信:在求職時由於常常很難一次就錄取,因此通常都會採取多投多面試 的策略,萬一遇到同時錄取的情況,而且已經答應 A 公司了,老師建議我們可以先回 覆 B 公司會去報到,並盡快與 A 公司聯繫表示自己無法前往報到,且必須誠懇的說明 理由,絕不可認為沒有要去報到、與自己無關了就草草了事,業界的訊息傳得很快, 
    很容易成為共同黑名單。 
    三、蜜月關 
    必須學習看懂薪資單,包含本薪、獎金、加給與勞健保等資訊,確認自己該得的 權益沒有遭受損害或是少領,畢竟目前很多公司的薪酬還是由人工下去計算,誤差是 常有的事。 
    四、考核關 
    試用期間員工仍應享有與正職員工相同的薪資福利,且雇主必須具有法定資遣或 解雇事由才能予以合法解雇,並非在試用期間雇主就能為所欲為、想解雇就能解雇。 要評斷員工是否適任,實務上公司必須有績效輔導的過程,若確實不能勝任必須中止 雇傭關係,雇主必須依法給予資遣預告通知,即凡受雇 3 個月至 1 年間,應有 10 天之 
    預告終止期與資遣費。 
    五、日常關 
    特休是勞工的權益,只要員工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,雇主就應該給予的特別休 假,且勞工原則上可以自由選擇想在哪個工作日免除其勞動義務,也不需要告知請假 的理由,不能扣發薪資而是有薪休假。但實務上勞工還是必須跟雇主協調其勞動狀 況,在部門較忙時可能較難請假,若年末仍未休完特休,可換成薪資形式發給。
    勞動法規深入影響著我們的日常工作,而日後將成為人資人員的我們更應該於在 學期間好好學習,消極作用上可以避免日後在工作上觸犯相關法令,積極作用則是可 以保護自己與公司內部員工的權益。
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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